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办法。你们应认真学习遵循公司债券相关法令和法规,进步遵法合规认识,实在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,并自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陈述。
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,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,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。